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胡斌一行到县检察院调研司法警察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3-30
3月28日,昭通市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胡斌、政委辛天云一行二人到县检察院就司法警察工作开展座谈和调研。县检察院分管司法警察工作的唐明海副检察长,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负责人,全体司法警察人员参加此次座谈和调研。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唐明海副检察长就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力保障、警用装备、办案工作区规范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该院法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介绍。
胡斌支队长和辛天云政委在认真听取县检察院法警工作情况汇报、详细询问法警工作相关后,对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法警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遵守办案时限,严格落实“看审分离制度”,保证办案安全,严格使用和管理好办案工作区和指定监视居住场所;二是积极争取县委编办支持,完成司法警察大队的更名工作,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在自侦部门办案过程中,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监视居住场所时,要完善使用审批手续,做到规范化履职;四是继续落实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用警派警制度,外派程序要规范化运行,用警部门对用警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要及时反馈。
调研期间,胡斌支队长一行还实地查看了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并对工作区使用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