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执行工作及信访工作,有效规范和化解执行重大风险隐患。2021年9月22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执行安全、信访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宾主持,立案庭信访工作者、政治部、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传达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指示精神。刘太永院长指示,一是工作中严防执行风险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升执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预判能力。二要认真梳理全院执行信访案件,建立专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制定处理措施,实施销号闭环管理。三要认真做好时间分配,抓好今年最后一季度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杨晓宾副院长传达学习《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安全规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察室关于扎实开展“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执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杨晓宾副院长强调,一是文明执法,教育为主。在开展执行工作时要规范使用法言法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普法宣传活动,让执法有温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研判分析,安全为主。在面对经济困难,条件特殊的被执行人时,要迅速开展分析研判,适时启动执行预案,保护被执行人和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三是依法执法,打击为主。面对暴力阻碍执行人员执法,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通过此次会议,全体参会人员深刻的认识到了当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效的推动了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安全和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