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8-11-30
11月30日,盐津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联席会议。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委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判林主持会议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安排部署,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自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兵出席会议,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共计58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一是持续发力不松劲。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结合全县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依法严厉打击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再发力、再加劲、再出征。二是加强线索摸排。乡镇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线索摸排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线索摸排机制;乡镇要落实辖区线索摸排责任,必须明确公布乡镇群众举报电话、邮箱和设置举报箱,扩宽线索来源;主要成员单位必须设置举报箱。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要结合各部门实际,细化线索移交制度和部门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的会商、磋商力度,健全完善会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形成案件处理的强大合力,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四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将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党员干部执纪监备和巡察工作内容,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治理漏洞,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建立好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命”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及时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紧盯涉黑涉恶和腐败相交织的案件,推动对“保护伞”的查处取得实效,特别是当前,要重点督办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五是做好工作结合。要聚焦主责,以问题为导向,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专项治理、综合治理、行业治理;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阵地作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把基层“拍蝇”、反腐败和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结合起来。六是宣传发动不放松。各乡镇各部门要再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的触角要延伸到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和广大群众,进一步把宣传重点聚焦于农村地区,聚焦于基层党组织;要创新方式,继续加强主要路段和重点场所的永久性标语和横幅的制作宣传,主要成员单位必须有一条永久性标语或大型广告牌;要结合好脱贫攻坚“一月三会”和入户走访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群众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多渠道、不间断、全覆盖,不断提升知晓率和覆盖面。
会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县扫黑办传达了近期市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市县主要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对全县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