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盐津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到豆沙镇石门小学开展“守护青春,相伴成长—云南省三级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兵出席活动并致辞,县教育局局长廖代江从教育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要求,县检察院检务管理部副主任刘龙为该校师生作“防治校园欺凌,打造平安校园”专题法治讲座。
廖兵检察长在致辞中讲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希望同学们崇尚法律,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学会用规则和纪律规范好自己的行为,不做“欺凌者”;希望同学们学会懂得自我保护,学会如何应对和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勇敢说“不”,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友爱同学,敢于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健康成长。
盐津县教育局廖代江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守法,抵制不良行为;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明辨是非,做一名理智少年,争做法治小公民。
刘龙检察官用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如何预防处理校园欺凌等专业知识。讲座采取专业知识解答,校园欺凌现场模拟小游戏等方式,让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活跃。
讲座结束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该校师生发放了“关爱学生,护航成长”宣传册300余份。公诉部干警王英洁向同学们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展板内容,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