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丽娇 发布于:2018-10-04
2018年10月2日,盐津县召开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判林主持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自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兵出席会议。县司法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专干共计48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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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同志指出,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是做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战平台,是在新形势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自开展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以来,全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综治中心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建设工作,基础得到了一定夯实。但对照国标还存在差距,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考核办法和《盐津县2018年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盯紧目标任务,整合现有资源,严格标准,强化保障,确保建设成效。
王勇同志要求,一是坚持建设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每乡镇要明确1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进行建设。要对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33200-2016)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规划,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解决。综治中心建设既要具备综治中心功能又要体现当地特色,更要突出民主法治建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统筹协调。各乡镇具体负责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要把握时间节点,排出时间表,制定综治中心建设施工图,研究推动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中的重要事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由县综治办提请县委不再进行年度综治工作考核,综治工作为不合格。三是注重工作结合,确保体现实效。综治中心建设要坚持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与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与民主法治、平安创建相结合;与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相结合;示范点创建与示范面相结合。四是完善档案台账。各乡镇要对照省市考核标准,完善档案台账,做好迎检准备。五是强化监督指导。县综治办要加强对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确保综治中心建设工作达到省市验收标准。
会上,王勇同志还对民主法治创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和年终迎检准备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祝强同志对综治中心建设作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