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8-07-18
2018年7月12日,盐津县公安局盐井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追回被盗现金42000元。
2018年4月17日7时40分,110指令盐井派出所值班室:王某英报称其家中被盗,请处理。接警后,民警赵世江、陈辉海立即驱车前往现场,经了解得知:2018年 4月13日下午17点左右,王某英将40000元钱,用一个塑料口袋装好,放在卧室的鞋柜内;另外王某英媳妇蒋某群也放了2000元在她们寝室内的衣柜抽屉内。当日早晨7点多,王某英发现其家中被翻动过,王某英就四处查看,发现其放在卧室鞋柜内的40000元以及蒋某群寝室衣柜抽屉内的2000元,共计42000元钱现金均不见了。经查:犯罪嫌疑人颜某伙同冯某松、易某顺三人流窜至盐津县盐井镇铁路小区,采用溜门入室的方式进入王某英家中,将王某英放在卧室鞋柜内的40000元及王某英儿媳妇蒋远群寝室衣柜抽屉内的2000元现金盗走后逃逸现场,后被民警抓获。
7月11日,经民警耐心给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嫌疑人如实供述了盗窃赃款的犯罪事实,民警顺藤摸瓜,最终将被盗赃款追回并如数归还给受害人,受害人收到失而复得的现金后,十分感动。为感激民警为其追回被盗现金,2018年7月12日,王某英到盐井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民警手中,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