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春燕 发布于:2018-04-27
4月25日,随着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长达一年因电站蓄水影响采石场及附属设施赔偿的纠纷,金额达到200多万,得以妥善调解,为普洱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普洱镇对口溪采石场法人陈某与盐津恒力发电有限公司旗下的万年桥电站,因库区蓄水影响采石场及附属设施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其涉及补偿金额达到200多万,一直悬而未解,直接影响万年桥电站的建设进度。经普洱镇人民政府、普洱司法所现场调查、多次调处,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津县建设用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补偿协议,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
通过此次调解,普洱司法所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积极参与、科学调解,将情、理、法融为一体,促进双方和解达成协议,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反复,实现了双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