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12-18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12月4日,盐津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舒甫春担任领誓人,带领全院法官和干警面向《宪法》庄严宣誓,迎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而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约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深入人心。
通过举行法官宣誓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全院法官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