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0-18
盐津法院姬院长一行前往普洱镇指导工作
9月19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姬洲旋院长在刑事庭、办公室、研究室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陪同下,前往挂钩联系点普洱镇就禁毒、扶贫以及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就新建法庭的选址工作进行了联系。
就普洱镇小河社区建立禁毒康复办公室的情况,姬院长在充分了解实施禁毒康复对象、目标、计划和实施步骤后,介绍了盐津法院成立禁毒工作领导组的情况,对普洱镇建立禁毒康复办公室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当即决定解决资金一万元用于禁毒康复办公室的设立。
在听取普洱镇关于箭坝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后,姬院长要求法院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员,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实施这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要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多向党委政府汇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建设情况。针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姬院长表示,作为人民法院,除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外,将积极争取协调资金,帮助挂钩扶贫点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现有的普洱法庭建设于九十年代,期间遭受了路基沉陷、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目前已无法使用。指导期间,姬院长还与党委政府就新建法庭的选址工作交换了意见。普洱党委政府表示,将在人民法庭的修建上给予全力的支持,确保新建法庭早日投入使用。(欧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