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盐津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证书颁发仪式暨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班,来自全县的13名陪审员参加了学习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议宣读了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并向13名新任命的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指出,五年来,盐津法院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管理以及参加审判等各项工作,共选任人民陪审员83名。经过五年的不断努力,较好地发挥人民陪审的作用,参审面不断扩大,五年中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47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的民主司法进程,为盐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培训中,该院选出了专业基础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深厚的民事审判法官刘朝刚、刑事审判庭庭长王俊、行政审判庭庭长杨青为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项培训。授课法官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内容,深入浅出,讲解人民陪审员的道德素养、职责、庭审程序、《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内容,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加深对“无袍法官”职业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切实提高陪审能力,发挥合议作用,促进阳光审判。
据悉,13名人民陪审员是该院向县人大常委会请示后,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通过报名审查、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层层筛选,最后提请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任命的。13名人民陪审员涵盖公务员、普通干部、工人、村干部、农民等社会不同职业,具备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为有效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的监督力量。
最后,学员们一致认为,本期培训班课程内容与人民陪审工作联系紧密,针对性、实用性较强,既注重人民陪审员法律理论素养的提升,又专注对人民陪审实务技能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