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近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曹俊一行对盐津县环境执法工作进行督察。
7月8日,在环保局办公室,督察组一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政执法检查和排污收费等工作,认真查阅了相关工作文件资料和台账。
7月9日,督察组赴牛寨乡河口村督查各企业环境污染整改落实情况。督察组指出,县委政府对河口村环境污染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但少数企业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督察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重心沉入一线,积极开展现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9日下午,督察组深入盐津云宏电石厂查看该厂的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从督察的情况来看,该厂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管理基本符合要求。但依然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炉渣堆放无三防措施,废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督察组对该厂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档案管理,做好炉渣的三防措施,保证废水收集到位,确保无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