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1-22
2015年1月19日上午,在盐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邓自禄同志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2015年的工作思路。
邓自禄同志作报告
2015年1月20日上午,在盐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邓自禄同志以175票全票当选为盐津县人民法院院长。此次大会还全票通过了《盐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盐津县人大主任陈国均同志向邓自禄同志颁发证书
大会表决通过《盐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