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4-03
近日,一起被告为盐津县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登记案件在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旁听席上多了一名“特别”听众---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民刑监督科科长刘明容。这是我院首次实施行政案件检察院旁听制度。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强化对法院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提高庭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盐津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检察院旁听行政案件,提高司法透明度。
据该院伍副院长介绍,一直以来,法院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特别是热点、难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均邀请人大代表、县检察院、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实行“零距离”监督。
参与旁听的刘科长表示,盐津法院开展得这次旁听庭审活动是加强与检察院联络,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更多得群众能近距离的去感受法律的庄严性,从而主动的去学习法律、做到懂法遵法。
同时,检察官还对此次行政庭审给于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次庭审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展现了法官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