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2-02
1月29日11时许,盐津县法院法警杜磊和书记员蔡壮办案途经黄葛槽一街时被两名外藉人员拦下警车,两人将一名走失的男孩交到杜磊手中,杜磊随即报“110”对丢失儿童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因执行任务只好先将孩子送到法警大队。大队长刘华派法警葛雪安抚哭泣的小孩,耐心询问他及父母的姓名和住址、电话,可能受了惊吓,这个约四岁的孩子一边摇头一边嚷着要妈妈。
11时30分,两名公安民警来院欲接走小孩,小孩抱着刘队长不放,不愿被公安民警带走,刘队长和民警一同安抚小孩,试图打消孩子的戒备心理,希望能获知他的家庭信息,但一无所获。几分钟后,三男一女心急如焚的赶到法院,称忙着“喝喜酒”,不慎将孩子弄丢了,一家人都在四处寻找,听说法院捡到一个孩子,来认领。通过询问、登记、核实,这位男孩就是他们丢失的孩子,名叫陈思豪(音),思豪见到亲人一头扑进他们怀里,亲人们更是热泪盈眶,连声道谢。临走,刘队长叮嘱思豪的亲人,遇到这样的事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救人要争分夺秒,带幼童要寸步不离,思豪的亲人表示在经历这离别之痛后定加细心看管孩子,绝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