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3-06
在2013年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滩头乡村民姜云亮和吴华分别获得省、市表彰。姜云亮以其“滔天巨浪,一人救仨”的英雄壮举获得“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获得奖励10万元;吴华以其“勇救落水儿童不留姓名”的优良品质获得“昭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获得奖励4万元。
姜云亮系滩头乡新田村指介村民小组村民。2012年7月26日,年仅21岁的他冒着生命危险,在乱石纵横、水流湍急的涛天巨浪中将不慎被洪水冲走的姜云喜、姜云聪、汤其根3名落水儿童一一救起,当背完最后一个时,姜云亮体力耗尽昏倒在公路上。
吴华是一名微型车司机,家住滩头乡文星街36号。2012年7月19日这天,他毫不犹豫跳进汹涌洪水,将不慎被洪水卷走的李燕救回了岸边。虽然小腿被乱石划破流血,但他却忍着疼痛,急忙将小李燕送到医院,见小李燕脱离危险苏醒了,没有留下姓名悄然离去。李燕爷爷奶奶经过多方打听,才找到吴华,并坚持要给吴华一笔酬劳,吴华没有接受,说:“大家乡里乡亲的,换成别人,他们同样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