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检察院组织青年干警到兴隆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 发布于:2017-03-08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3月6日,盐津县检察院团支部组织青年干警到兴隆中学开展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宣讲会上,刘龙检察官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全国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件及盐津县检察院办理的近年来发生在盐津县的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件为例,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全校师生讲授了刑法、禁毒法、刑事责任年龄等相关法律知识。兴隆中学1600余名学生认真倾听了此次讲座。学校负责人表示,这种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让同学们收获更多、教育意义更大,希望今后多开展这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以身边鲜活的案例充实同学们的法律知识。
宣讲结束后,盐津县检察院干警向该校学生发放了相关法制宣传资料,并引导同学们参观该院制作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宣传栏,同学们纷纷围到检察官身边听取内容的详细讲解,均表示要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同学,远离青少年犯罪。【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