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04-24
——盐津县安监局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安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结合中央、省、市、县今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 4月18日,县安监局举办了全县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各乡(镇)安监站执法人员、安监局全体执法人员共3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一是重点学习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云南生产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要求;二是安监局各业务股室队负责人就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中小水电站等行业和领域如何开展安全检查以及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讲座;三是对安全生产领域部分专业术语,《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以及归档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四是集中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开展了事故案例分析活动。
会上,县安监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盐津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各乡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监管和处罚责任。
会议要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务必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领会;积极开展好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好对本辖区本部门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好对本辖区和本部门对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在行政执法时“宁当恶人,不当罪人”,为盐津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义务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