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廖兵全票当选新一届检察长
作者: 发布于:2017-03-08
2017年2月25日,在盐津县第十六届人代大第一次会议上,盐津县检察院四年检察工作报告获得全体人大代表表决通过;该院党组书记、廖兵代理检察长全票当选为新一届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3年以来,该院在盐津县委和昭通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强基固本、固强补弱、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盐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盐津县申报全国“桢楠之乡”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针对桢楠犯罪活动,共批捕8件13人,起诉11件55人;围绕县委扶贫攻坚大局,加大对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先后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件33人。二是坚持把批捕和起诉工作作为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50件468人,批准逮捕276件37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8件70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30件635人。三是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治理腐败的有力措施。先后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6件44人、渎职侵权案件13件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四是坚持把监督工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4件,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犯1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6份。五是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共受理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案件209件次。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2件,解决司法救助金3.6万元。六是坚持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先后协调资金78万余元,帮助解决长胜村至田坝社3公里公路建设及石门村800余米的道路加宽硬化问题;联系相关企业通过社会捐助的形式为摩崖社区4名大学生、1名高中生提供在校期间全程帮扶活动。七是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先后被上级检察院及相关部门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干警唐仲远、王龙彬等29人先后获高检院以及省、市级表彰。
2017年,该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进一步融入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各项检察业务;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盐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