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9-03
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盐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于7月底启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主要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每一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评定项目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动态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进行公示,年度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公示牌将悬挂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或大厅等显著醒目位置。
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79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定餐饮服务单位良好等级31家、一般等级48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79家。已全面完成了对盐井镇、豆沙镇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通过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有效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自身管理能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