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四大工程,建设四大平台,有效整合各种维稳力量,治安防范的防控能力、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能力的提升。
1、实施“天网工程”,完善指挥平台。县政府投资近400万元,在盐井镇、豆沙镇、普洱镇、中和镇主要街道和县内各个金融营业网点、火车站、部分县直单位及部分学校、娱乐场所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探头68个,在县城进出口安装机动车高清视频抓拍系统3个,全面形成了覆盖面广、联动性强、反应快速、灵敏高效的科技防控网络。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明显,破获现行案件176件,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238人,预防控制可能发生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及各类纠纷引发的案事件共174件,服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8次。
2、实施“金盾工程”,完善信息平台。对出租房屋、旅馆业、厂矿企业、施工工地、酒店网吧、车站场所等流动人员实行流动暂住人口网上实名登记制、人口信息采录常态制,健全了登记、发函、复函、建档、发证为一体的动态管理模式。今年来,共采集流动暂住人口活动信息15万余条,访查出租房903家,清理暂住人口5229人,列管928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日常巡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二代身份证登记刷卡上网等方式,确保了各网吧的健康发展和网络安全。今年来,在各类网站、论坛巡查信息1100余次,上报和通报异地处置有害信息73条,舆情引导控制跟贴数1204条。对社会组织管理,依托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等手段,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督,规范社会组织日常活动。在金融系统运钞车、出租汽车、公交汽车等特殊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车辆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实施“民防工程”,完善综治平台。一是深入推进综治维稳中心(站)建设。把综治维稳中心站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全面推行“五个一”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维稳防线的领导、督促、指导等作用。盐井镇聘请政法退休干部任村(社区)副支书专抓综治维稳工作及盐津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室、维护厂区稳定等,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二是整合力量,全面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充了由民警和治安协管员组建的巡特警大队,在城区实行24小时车巡和步巡,全面提高老县城和黄葛槽新区街面日常治安防范。组建了由退伍军人组成的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全面推行义务巡逻、义务联防、治安信息员等多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模式,全面提高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三是加强内部防范。全县机关单位内部设立保卫科(室)73个,有专兼职保卫人员144人。四是加强边际联防。积极与周边县区进行联防、联治、联打、联调、联建,共同维护边际地区的治安秩序。通过采取村村巡控、城镇社会管控、机关单位守控、边际部位联控等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4、实施“便民工程”,完善服务平台。坚持服务前置,在服务中落实管理。一是各乡镇全面推行综治、城管、司法、社保等涉及民生、稳定、发展的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服务中心人员实行挂牌和实名制上岗,设置投诉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并将领导干部职工在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与年终考评及评先、晋级、晋职挂钩。通过当场受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柿子乡“四个一”工作法,全力服务于柿凤二级公路建设;普洱镇推出使用“循环簿”登记、利用局域网电话报告、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全面加强旅店管理,服务住宿客人。二是县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相继推出了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县公安局在户籍、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县人民法院在乡、村两级设立便民诉讼点,固定时间开展诉讼便民活动,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圆桌审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还建立了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县政府划拨启动资金20万元,并每年预算救助资金5万元,解决部分生活极其困难、急需救助的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在乡镇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推行驻所检察官制度,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服务群众的渠道。县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证”,做到“应援尽援”,解决困难对象和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联动配合开展“一个电话、一张贺卡、一声问候”的“温暖行动”,给矫正对象传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全县99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解除50名,无一人重新犯罪。三是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不断创新,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改善民生举措,有效解决了高危人群的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安定。县民政局以解决城镇低保为结合点,对刑释人员、涉艾人员进行临时救助,并将因吸毒、艾滋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