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委将民主法治工作列入全县党建“八大工程”之一,紧盯用三年时间力争创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一目标,全力推进法治盐津建设,并取得新的进展。全县呈现出矛盾纠纷调处率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上升,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信访总量下降,干群法制观念增强,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提高的良好局面。普洱派出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10月,盐津县被云南省作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公示并推荐上报。
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盐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暨规划》《盐津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先进乡镇(单位)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及考核验收细则》和《关于开展全民法制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采取目标化定责、项目化推进等措施,深入组织开展“百日会战”和“秋季作战”,落实一月一考评一通报等制度,有力保障了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地方与高校共推法治盐津建设。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签订了《云南省盐津县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在法治理论研究、法治干部培养、法治实践教学、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到盐开展法治专题讲课,并形成了《盐津县民主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领导干部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如何抓住关键少数——以云南盐津为参考》等成果,不断提升了法治工作水平。
三是全面开展好载体创建活动。在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乡镇(单位),广泛开展法治创建先进乡镇(单位)活动,纳入对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促推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8个,县级法治创建先进乡镇8个,县级法治创建先进单位32个。
四是全面开展全民法治素质提升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全民法制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组织政法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机关、单位、乡镇、学校、企业、社区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讲座,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出台了《盐津县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了各乡镇、各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覆盖,医疗、教育等法律事务较多的事业单位设立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目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98家,全县10个乡镇和94个村(社区)落实了法律顾问和法律志愿者队伍,增强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
六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评结果与与干部晋级提拔使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