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01
2011年7月24日,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监所管理处督察室主任徐盺为组长的省检察院监所管理督察组一行3人,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管理处副处长秦明文、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王龙彬的陪同下,到盐津县看守所督察指导监所执法工作。
24日下午,检察组一行来到盐津县看守所后,听取了带班所领导张可镔就看守所在执法、管理教育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一行深入监区实地查看了监控室、巡视道、收押室、医务室、管教室;并进入监室,就合法权益、民警执法及保障等相关问题向在押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督察组对盐津县看守所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牢头狱霸,以及监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徐组长要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加强监督配合,共同努力,使两所做到文明规范管理,严格公正执法,确保监所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