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21
近日,接群众举报,经安监站人员实地暗访核实,落雁保隆村塘湾和尧上的非法采煤活动又死灰复燃,致使我县煤矿资源遭受很大破坏,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根据《盐津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1〕62号)文件精神,落雁乡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予以了严厉的打击。
2011年6月17日,落雁乡人民政府,县煤工局、落雁乡派出所、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落雁乡副乡长何万仁带队,依法对保隆村辖区非法小煤窑进行炸封。此次炸封取缔小煤窑行动中,共炸毁非法小煤窑4个。根据县委、政府坚决打击非法小煤窑的指示精神,按照关闭取缔的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了此次炸封工作,为我县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地促进辖区煤矿生产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