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12
近段时间来,由于受煤炭暴利驱使,盐津县各乡镇非法小煤窑不同程度私挖滥采现象猖獗,虽然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对部分小煤窑给予了关闭,但私挖乱采者与执法监管人员却打起了“游击战”,屡炸屡开。特别是庙坝、兴隆、落雁三个乡镇小煤窑“死灰复燃”现象尤为突出。
针对这一现象,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27日召开了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专项行动专题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坤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葛荣强,县煤炭工业局局长舒增元,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覃才武同志任副组长,国土、安监、煤工、公安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重拳出击、铁腕整治非法小煤窑。
8月1日来,专项行动组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对涉及各乡镇的非法小煤窑炸砌封现象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并在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的带领下,秘密深入开采窝点,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摸清业主情况,掌握详细的非法开采信息,进行措手不及的重拳出击。
截至目前,已对多个非法小煤窑实施采取了炸毁井洞、切断电源、收缴工具、捣毁工棚、遣散民工和恢复植被等措施。并当场没收非法开采工具10余套、梭皮60余块、钢轨100余米,捣毁设备10余台,焚烧窝棚5个,切断电源用户1家,打击煤矿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活动专项行动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沉重打击了非法经营业主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各乡镇的违法生产和非法开采行为,为下一步彻底关闭非法煤井,争取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加强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