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积极稳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
作者: 发布于:2011-07-27
为把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这项惠民工作办好、办实,盐津县高度重视,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化政策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解决全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盐津社会和谐稳定。
6月2日,盐津县人民政府召开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对全县解决未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任务,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为把政策宣传到位,让符合条件的对象充分了解和掌握政策,盐津县统一编印了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同时为使参保人员更直观的了解这项政策,专门印制了从55岁至90岁人员的缴费金额和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测算表发放到群众手中,并且通过网络、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对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安排业务骨干,耐心细致地为参保人员做好政策解答,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未参保人员的身份认定、费用缴纳和待遇核定等具体业务经办工作。
截止7月底,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交通、经贸、供销、纪检监察、财政、公安、档案、信访等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全县已公示367人,缴费1495万元,目前未发生一例因政策执行上访事件,赢得了广大受惠群众的欢迎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