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2-09
人民调解工作是依靠群众解决民间纠纷的,实行群众自治的一种自治制度,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必要补充、得力助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修复和谐的人际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促进邻里之间、亲友之间、个体和群体之间的长期友好相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宝。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队伍状况、调解程序规范等情况和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此项工作参考。12月1日至6日,由县政协提案法制民族宗教委牵头,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调研组,以县政协副主席黄永辉带领对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运行情况开展了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牛寨乡河口村、普洱镇串丝村、柿子乡新生村和盐井镇老街社区,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走访、表格统计、发放调查问卷、查看调解卷宗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基层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运行情况的汇报;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了许多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