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13
2011年6月9日下午,受范晓斌局长的委托,盐津县公安局政委吴永仲带领政治工作室、禁毒大队民警,代表局党委前往盐津县中和镇看望和慰问因勇擒毒贩而受伤的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二中队协警李剑、马龚曦、廖松三名同志,并为他们送去慰问金。
6月2日22时许,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二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刚才一辆牌照为渝A15979的轿车在水麻高速公路下行线K389附近撞到护栏上,肇事者带着车内物品已经弃车逃跑。”接报后,中队领导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一边安排民警处理现场,一边由民警带领协警李剑、马龚曦、廖松等人查找肇事者。通过20分钟的追堵,李剑等协警在渝昆高速公路中和段露井坝处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此时,该男子急忙将其包内的物品掏出后往外扔,此举引起了李剑等协警的高度警惕,他们决定对其进行盘问。当三名协警刚要接近此人时,该男子撒腿就跑,三名协警奋力追赶后终于将其制服。在此过程中,三名协警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中和派出所、禁毒和刑侦民警对该男子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在其背包内搜出毒品可疑物8包,重147.7克。经审查,该男子名叫姜某、重庆市人,自称系受他人之托,从昆明运输新型毒品“麻古”回重庆贩卖,当驾车驶到盐津县中和镇境内时发生交通事故,因害怕罪行败露,于是弃车而逃。目前,三名协警伤情经治疗后已基本康复。
吴政委对李剑、马龚曦、廖松等三名协警工作不分彼此,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加强警种之间的有效合作,积极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不怕流血牺牲的行为和精神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希望他们注意休息,保养身体,继续发扬成绩,勤奋努力工作。同时,吴政委还号召全局民警要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开拓创新,加强合作,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二中队领导及民警对盐津县公安局党委和吴政委的关心、慰问表示感谢,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盐津县公安局 黄佑金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