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委政法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盐津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政法委没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政法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政法委、各友邻县政法委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政法委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日常运转及开展综治、维稳处突、平安创建、执法监督、防邪处邪和铁路护路等政法综治维稳业务工作所必需的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关于盐津县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我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并按厉行节约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并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
一、基本职能
只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盐津县政法委机关,其中合署办公单位3个,即县委610办、县综治办、县依法治县办,内设机构3个,即政工科、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室。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
盐津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盐津县政法委201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为214.09元。
(一)基本支出88.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39万元、归口管理离退休费11.80万元。
(二)项目支出12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