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7-19
按照县财政局预算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我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并按厉行节约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并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4、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
8、完成县委及上级政法委和社管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盐津县政法委机关,其中合署办公单位3个,即县委610办、县综治办、县依法治县办,内设机构3个,即政工科、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室。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
盐津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盐津县政法委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8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为288.40元。
(一)基本支出13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67万元。
(二)项目支出15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37万元。
盐津县政法委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