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会议暨第九次联席会议
作者: 发布于:2019-01-14
2019年1月10日,盐津县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次会议暨第九次联席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相关会议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精神,通报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分析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判林主持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邓自禄以及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县扫黑除恶办全体干部共计58人参加会议。
王勇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主动担当作为,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王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抓实各项措施的落实,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一是强组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坚持调查研究,落实周研判、月分析等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宣传。要不断深化和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继续采用多渠道、不间断、全覆盖的宣传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攻案件。要按照“线索必查、核查必准、查实必究”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快捕、快诉、快审,用实际战果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威慑力,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同时,要加大对黑恶势力财产刑处罚力度,有力打击其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四是建机制。要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会商、联席、信息技术的互通和共享,建立完善奖惩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五是成合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衔接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人人有责”的局面。六是抓结合。要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原则,把扫黑除恶与突出治安问题整治、行业治理、重点领域治理结合起来,将治乱作为专项斗争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七是守原则。即:坚守“一案三查”原则,查处黑恶势力及团伙,追查“保护伞”,倒查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守“两个一律”原则,一律深挖“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坚守“打早打小”原则。全县要依法及早打击对可能发展成为黑恶的势力及团伙,决不允许其坐大成势;坚守“打准打实”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