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7-11-10
根据《云南省平安市场考核细则》和盐津县综治委《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深化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盐综治委〔2017〕16号)要求,近日,县综治办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盐津华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对黄桷槽新区农贸市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为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县级平安市场的创建质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县综治办和县市场监管局拟授予县级平安市场—黄桷槽新区农贸市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盐津县综治办和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盐津县市场监管局电话:0870—6623416
盐津县综治办联系电话:0870—6631579
盐 津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盐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