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2-01
近日,盐津法院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全院64名党员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委第三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宣讲报告会,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此次宣讲会由县政法委主办,县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参加。宣讲会由县政法委副书记廖高云主持,该次宣讲活动的宣讲人为廖副书记和县第四纪工委书记钟勇同志。宣讲会上,廖副书记全文传达了市委第三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相关要求。钟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解读和剖析,宣讲内容既有具体的条款,也有鲜活的事例,为全体与会人员宣讲了《条例》和《准则》的全部内容。
会后,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自禄指出,党中央为适应发展形势,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2016年正式施行,我们要结合法院工作,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执行。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严格遵守党章要求。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去年给每名党员发了一本中国共产党章程,就是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时刻用党章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三是严于律己,遵守党纪。要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中的各项违纪行为,认真剖析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工作上务实清廉,生活上作风正派,时时刻刻以党纪要求对照自己,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通过学习活动,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将《条例》和《准则》作为一条铁的纪律来对待,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将学习与审判实践活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