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现群众利益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综合治理为手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提升素质为基础,确保公正廉洁执法。1—8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016件,结案695件,结案率为68%。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所办理的案件未引发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抓重心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盐津法院将解决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始终。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自诉案件的民事化处理方式,在被告人主动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被告人从轻处理,减少双方对抗,今年来,在审结的1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8件,其中7件已全部履行,1件已部分履行。在做调解工作中,承办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讲明法律关系,权衡利弊,指出判决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让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如在石特公司原50名农民工相继起诉石特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共计290余万元的系列案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走访了第三人,在多次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40万余元的调解协议,使得50名农民工及时得到了应得的补偿。在审结的44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或者经法官做调解工作后撤诉的案件共计281件,调解撤诉率达64%。执行是人民法院兑现法律承诺、维护司法权威的最后一道关口,然而,对于大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盐津法院决定在执行和解上下功夫,在被执行人尽最大努力履行的前提下,让申请人放弃部分权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今年来,在执结的190件案件中,和解79件,和解率为42%,经做工作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0件。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该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该院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即:明确一个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了涉法涉诉信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立案庭,为信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搭建一道平台,积极配合县委开展的政法部门领导大接访活动,今年,通过开展的四次大接访活动,共接到涉及法院的信访案件11件31人。此外,还实行院领导、信访办公室不定期接待,实行网上接待,畅通了信访渠道,使信访人能及时表达意愿和请求;部署一套可行方案,对于接访到的案件,该院召开信访专题会议,逐案分析研究案情,确定包案领导、包案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实行“一案一方案”制度,确保信访案件化解方法的可操作性;解决一个问题,就是对于信访人的请求,通过与政法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力求一件信访就解决一个问题。在大接访中接访的11件信访案件均已得到彻底化解。在处理信访案件中,该院领导带领承办人多次深入家中,进行疏导劝解,讲明法律政策,稳控情绪,协调解决了实际问题。信访人何正元曾数次到人大、政协、政法委信访,反映承办法官枉法裁判,该院及时查阅卷宗,通过调查走访,并未发现办案法官枉法裁判的情况。对此,院领导又前往远在落雁乡贡河村家中做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做到了息诉罢访。
——重管理 推进神会管理创新
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盐津法院针对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弱、经济困难、路程较远等实际,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方便诉讼,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于2009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办案的实施意见》,将巡回办案作为法院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予以重视。该意见明确了巡回办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具体方法,提出了加强巡回办案的相关要求。在各乡镇设立了便民诉讼点,将民事庭划分为四个巡回办案组,将辖区划分为四个区域,每组负责一个片区的巡回立案、调查取证、审判、送达等工作。当事人可就地进行立案,承办法官认为案情清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及时有效解决他们的矛盾纠纷。今年来,共巡回审理民商事案件151件,占民商事结案的42%。
为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盐津法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增强执法透明度,体现司法权利的“阳光”运作。一是对诉讼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进行公开。该院自2007年开始,便将立案须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汇编成小册,在立案阶段向每位当事人发放,保证了当事人正当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二是庭审公开。该院严格执行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审理。三是对诉讼收费进行公开。2007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后,该院及时将收费计算办法公示在立案大厅,由立案法官根据诉讼标的核算后,出具缴费通知书,由当事人在银行存款,杜绝了“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使收费项目和标准实现公开化。四是网站公开。自2008年4月,盐津县法院网站开通,该网站设立了法院概况、新闻中心、案件快讯、走近法官和队伍建设等栏目,定期不定期更新,重点公布人民群众关注、影响较大及新类型案件审理情况,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措施和队伍建设成效。五是媒体公开。除了在本院网站公开信息外,该院还积极与电视台、平面媒体联系,今年来,该院信息被各类媒体报道共计654次,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324次,省级媒体报道120次,市级媒体报道174次,县级媒体报道36次,借助他们的宣传优势和阵容,大力提升了法院的影响力。
为积极应对当前的复杂社会环境,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保障审判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过充分酝酿,今年三月,该院出台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种类进行了界定,成立了“处突领导组”,分别下设了控制事态组、处置实施组、疏导劝解组、现场取证组、新闻发布组以及后勤保障组,明确了每个组的职责、启动条件、实施步骤以及纪律责任追究,确保了执法、执勤和处突工作的规范有序。
——强素质 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自2009年开始,该院开展了常规的座谈式业务培训,即由各业务庭自行组织,以法官帮法官、法官带法官的方式,针对审判执行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固定时间开展探讨和学习,教育干警强化学习、尊重知识。截至目前,共开展座谈式业务培训100余次,培训干警达900余人次。通过培训的常态化,较大地提高了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3件,上诉7件,全部维持6件,部分改判1件;共审结民事案件440件,上诉154件,二审审结106件,其中,维持81件,维持率为76%,改判13件,发回重审9件,调解2件,撤诉1件,提高了案件质量,确保了司法公正。
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不仅需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规范,还需将廉洁责任与经济基础和晋职晋级相结合。今年初,盐津法院明确提出各庭室要建立完善“三本”制度(即建立学习记录本、会议记录本和廉政谈话记录本),半年时,由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以及审监庭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庭室的学习情况、拒礼拒贿、好人好事、审判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对各庭室通报,截至目前,共发现好人好事3件,拒礼拒贿2件1050元。2006年开始,盐津县法院便开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院干警中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如果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将扣除当年交纳的保证金,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今年,还将中层领导干部纳入“一岗双责”的范围,将部门人员违规违纪情况作为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并与中层领导干部的廉政保证金挂钩。自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以来,已杜绝了违法以及严重违纪行为的发生,无一人受到行政处分,确保了队伍的廉洁性。(欧锡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