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05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盐津和法治盐津建设,着力营造社会治安人人维护、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3月31日上午,盐津法院连同县综治办、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盐津老县城开展了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送去了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
为切实搞好此次宣传活动,盐津法院立足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提前制作三种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由民事审判庭、法警队等部门干警组成宣传小组,向群众发放《反家暴法》、《盐津法院普法宣传手册》、《立案诉讼须知》等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问题。民事审判庭妇女维权岗的法官详细讲解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特别指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知居民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和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号召社区居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
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此次法制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及时把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引导到依法解决的轨道上来,增强群众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介入预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